【百度知识】浅谈志愿者精神


                               ----源自百度

为使全系学生对于“志愿者精神”的意义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让同学们对于“志愿者精神”有进一步的认知,现浅谈志愿者精神:

志愿者(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在台湾,志愿者被称为“志工”。志愿者无偿为社会提供服务,其精神令人敬佩。

那么什么是志愿者精神呢?国际上给真正的志愿精神作出定义,一必须是自愿,二不为报酬,三是利他。志愿服务是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对社会奉献。

志愿者奉献给社会的不仅仅是服务,同时也向全社会昭示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

我国对志愿精神的表述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这种精神既继承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也体现并塑造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道德观念,同时也是对人类先进文明成果的吸收。

志愿者事业在中国有精彩的过去,更有光辉灿烂的未来。团中央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同志说:“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建立起一个经济上强大的中国,同样要构建一个文化上、精神上强大的中国。在中国,志愿者精神是传统文化、社会主义道德和人类先进文明成果的结晶,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基本要求。以此为基础的志愿者事业,其远景目标应是:创造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文明、新风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独特作用。”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科普志愿者精神的全部内容,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够对志愿精神感兴趣,并且在看完本文后有所启发,收获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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