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求由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或专业教师担任管理人员,人员应相对稳定,若有变动,要认真做好管理方面的交接工作。
二、建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使用,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每次使用后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三、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认真填写仪器维护保养记录;同时负责建立大型仪器和设备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
四、学生和教师在学习使用精密仪器设备前,必须完全弄懂仪器、设备的原理和使用方法后,在专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使用。使用完后,立刻检查仪器状态,如无问题,填写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
五、设备发生损坏时,应立即上报,损失严重的,要保护现场,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事后应积极组织抢修,恢复使用。修复后,报实践科,进行价格重新计算、修改帐卡。无法修复的,或无修复价值的,可按设备报废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六、凡属设备责任事故的,一律赔偿经济损失,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损失程度,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七、外单位人员需要使用贵重仪器设备的,需提出申请,并报学院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应的设备使用记录。